问题 | 未离婚同居有权分割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明确指出,若夫妻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却选择与他方同居生活期间所得之财产,依据一般的法律原则来看,不能直接采纳同居关系的角度进行财产的分割。
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仍然正常存在的阶段,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通常都要设定一个离婚的先决条件。 然而,如能证实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系个人所有,譬如通过书面协议等途径进行明确规定,那么此类财产即可归个人所有,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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