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之中,一般的情况下,第三者(即所谓的“小三”)自身无法被认定为犯罪主体。
但是,若第三者明明知晓所介入的感情关系中的另一方已经步入婚姻的殿堂,并且仍然与其缔结婚姻契约或者戏剧性地以夫妇身份进行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严重的刑事罪行——重婚罪。
重婚罪的定义是,指涉事人士原本已经拥有合法的婚姻伴侣关系,却在此基础上再次寻求或建立新的婚姻关系;
或者,明知道对方已经拥有合法的婚姻伴侣关系,却依然选择与其缔结婚姻契约。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某一方出现了婚外恋情,并因此对无辜的另一方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在面临离婚诉讼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然而,仅凭婚外恋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判定其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