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效婚姻所带来之法律后果乃证明当事人彼此之间并不享有作为夫妇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进而确立了对方在法律层面仅体现为同居关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并未受到法律之明确保护,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希望结束这一关系,只需解除其同居状态即是。 关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之处置问题,应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后作出安排;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等待人民法院依据保护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因重婚行为引发的无效婚姻的财物处理,更应对合法婚姻中的其他参与者的财产权益产生尊重与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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