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要赔偿能多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强奸罪的量刑评估过程中,我们应当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具体细节与造成的实际影响,而非仅仅关注当事人是否愿意支付赔偿金这一表面现象。
当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时,例如采取暴力手段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了严重损害,亦或是多次实施强奸、针对众多受害者的情况下,这样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 然而,拒绝赔偿并不足以成为加重判罚年限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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