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义务从多少岁开始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六十岁”的概念并无明文规定特定的年龄门槛,然而在通常情况下,它往往被视为涵盖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从而,“赡养扶助”的含义便在于,在现有的经济与社会条件之下,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在经济方面为父母提供其所需的基本生活物品以及所需款项;在日常生活中,精神层面,以及情感层面上更要对父母表示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性别如何、是否结婚,只要他们具有经济负担的能力,当父母在物质上需要支持的时候,就都应该自觉地、负责任地去履行这样的义务,并且将之延续到父母去世为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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