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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家出走算遗弃家庭成员吗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此种情形并不符合家庭成员的定义;
然而,在特殊的背景条件下,譬如家庭中存在无自理能力的家人且并未有其他公共生活的成员存在时,那么这种情形便可能构成家庭成员的范畴。
遗弃行为,即抚养者本应承担起对被抚养者的义务却未能尽责的现象。
遗弃,是指那些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需要他们照顾、供养、扶持的另一方,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弃通常表现为一种不作为的形式,即应当履行的义务未得到履行,从而导致被遗弃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对于那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我们应当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纠正错误,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那些拒绝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并强制执行。
若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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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5 17: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