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可以去公安办理断绝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断绝关系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首先,断绝之事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 其次,双方应对财产及家庭生活事宜做出适当的处置安排。需要指出,由出生而带来的血亲关系无法通过合法途径任意予以割裂或消除。鉴于此种亲情关系涉及诸多不可切割的权利与义务,无论于何种机构亦无法开具相关的断绝关系证明。假若试图开具此类证明,则其效力也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至于公证断绝亲属关系(如因收养所导致的亲属关系),当事人需携带必要的材料向各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各地部门均可接手处理。 然而,若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人之间存有故意伤害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原则上应寻求司法机关介入处理;若是牵涉到财产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建议预先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协助,力求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从而避免进一步扩大各方损失。不论何时何地,法律所遵循的宗旨始终是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因此,面临任何事务之时,首要的选择便是依赖法律来捍卫自身最重要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断绝关系后是否还需赡养父母 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赡养义务不会因为断绝关系而消失。 父母子女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相关部门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是不会受理的。 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到时父母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子女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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