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养老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税法设定了以下具体规则及标准:
首先,若纳税人作为独生子,将享受到每月固定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次,如果纳税人并非独生子女,那么他们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担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享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扣除待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第一种方案是由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共同承担支付;第二种方案则是双方协商并达成明确的分摊协议;此外,被赡养人也可以自行指定分配方式。 但请注意,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 同时,赡养费的具体分摊方法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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