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赡养父母一个月给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子女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而作为回报,当父母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后,子女也同样需要履行对父母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经济援助等合法且不可推卸的义务。由此所形成的亲情关系中,负有赡养或者抚养责任的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程序,切实履行赡养责任或者抚养义务。在此前提下,倘若被赡养者或受抚养者家庭中所有成员的总收入均低于我国政府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负责赡养或抚养的人员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支付赡养费用:
(1)赡养费用的具体计算办法。首要之举是先对子女及其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进行量化统计,在子女及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情况下视作该子女无经济实力为其父母提供赡养费用。 然而,如果子女及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则超出部分以两个子女计,酌情按照50%的比例计算赡养费用;若以三个及以上子女计算,则按照40%的比例进行计算。相应的,赡养费用的总金额除以被赡养者的人数即得到每位被赡养者应得的赡养费用额度。 (2)赡养费用的实际支付标准。在实际支付数额大于以上计算结果的情形下,将以实际支付额为准;与此相反,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以上计算数值,则应根据以上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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