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不养父母法律怎么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制领域中,对于那些无法获取自立性收益或生活陷入困难之老年父母,其拥有向成年子女索求赡养费用的法定权益。赡养老人乃是每个人身负的法定义务,除非儿女不幸意外地失去了工作能力,以至于无法再为家庭贡献额外的生活费,严格来说,即使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上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并未因之而消解。
若是女儿,未能尽到对父母的赡养责任,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将被视为违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父母对于儿女的应尽义务是法定的,然而若在父母已经无法提供劳动或生活上遇到严重困难时,作为女儿有责任履行赡养的职责。如果拒绝承担这项义务,且情节极其恶劣者,便有可能触及、涉及刑法所规定的遗弃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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