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给了儿子,闺女该养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有权将其财产分配给任意一个子女,而女儿同样具有承担养老责任的义务。
财产的归属问题乃是父母自有权力的行使,任何人不得加以干预或干扰。 而对于赡养父母这一责任,则当属女儿必不可少且必须尽力承担的重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父母未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主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上述子女便享有向父母追索扶养费用的正当权利;反之,若成年子女未能履行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境况艰辛的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样也会面临父母向其追索赡养费用的诉讼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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