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写爷爷奶奶违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减免项目的有关规定提醒您,您目前尚不能填写爷爷奶奶的相关信息,只能选择填写父母的详细资料。
这是根据我们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的明确规定,本办法中所提到的被赡养对象,特指年龄已经达到60周岁及以上的父母。 若您的父母仍具有退休收入,您仍然能够享受此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下,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开销涉及到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与父母的年龄大小挂钩,而与他们是否拥有养老金或其金额多少无关。 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例,只需其中一位父母年满60周岁,不论该父母是否拥有养老金以及其金额如何,只要其健康状况良好,便有资格在纳税前依法享有每年24000元(即每月固定扣款2000元)的扣除额度。 对于非独生子女而言,扣除额度可以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或者按家庭成员之间的约定进行分担,甚至可以由父母直接指定分摊比例,但是每位子女每月的扣除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一经确定后,本年度内将无法改变。 当父母双方都已离开人间时,祖父母若依然在世并代替负起抚养责任的子孙,也同样有权享受赡养费个税定额扣除的额度。 需要引起您特别关注的是,定额扣除的方式意味着无论您承担了多少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其税前扣除总额始终保持不变。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与被赡养者是否具备相应的退休金毫无关联,所以在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理应享受到这样的专项附加扣除待遇。 以下是具体的申请要求:首先,被赡养老人必须满足规定年龄限制,即年满60周岁,并且,只有一位老人符合条件即可。 其次,被赡养老人必须属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养育过自己的父母、或者曾抚养过自己的继父母,或者失去了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明确的是,岳父岳母以及公公婆婆并不在此次专项扣除的范围之内。 接下来,专项附加扣除与被赡养老人的人数无关,只要求存在至少一位年满六十周岁的被赡养老人即可,可以按照每一位老人2000元的标准实行全额扣除。 最后,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上限为每人每月1000元,总计不得超出2000元,即使在其他子女都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况下亦不能将扣除额度转移至有工作的孩子身上。 希望以上说明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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