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有娃能领养吗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下,收养人可领养孩子。申请收养者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您应为无子女或仅有唯一一名子女的状况。其次,您应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再者,您需确认自身没有患上任何在医学界认为不应妨碍收养子女这一行为的疾病。此外,您也需要保证自己并无对被收养人健康成长有害的违法或犯罪记录。最后,您需要满足年龄达到三十岁这一要求。至于已婚人士要想收养子女,他们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及共同参与。对于无妻之夫来说,如欲领养女性,该男子应与被领养之人的年龄至少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若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可不受生父母因存在特别困难而无法抚养子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异需大于四十周岁以及被收养人尚未满十四周岁等要求的限制。关于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这主要是指兄弟姐妹及其代表的第三代堂、表亲关系。然而,当我们谈论到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子女时,实际上指的是兄弟姐妹所生育的子女及其所代表的第三代堂、表亲的后代,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以及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这些人群。如果您希望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照顾的那些找不到生父母的被遗弃婴儿和儿童,就不受限于您是否无子女或只收养一名孩子的条件了。请注意,这些都是基本的申请条件,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具体复杂,因此请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5: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