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院领养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领养这事儿,说白了就是法律上承认并承担起养孩子的责任,让那些跟你没血缘关系的孩子也能成为你家里正式的一员。想领养可得过五关斩六将,得符合一大堆条件才行。你得够岁数,至少得三十岁以上,得有一定的婚姻状况,不管是已婚还是单身都得看地方规定。身体得健康,不能有啥大病小痛的。还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养孩子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得花钱呐。如果你已经有孩子了,那还得看看情况合不合适。最重要的是,你得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有啥不良记录。有些地方还得让你去上个领养培训课,学学怎么更好地养孩子。总之,领养这事儿可不是一时的热情就能搞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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