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妻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去世妻子没有赡养老公父母义务。
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具有赡养义务的主体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 2、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 3、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4、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子女不赡养父母将面临的处罚有: 1、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虐待、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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