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有哪些具体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养孩子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8、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01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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