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哪些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列收养关系会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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