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弃婴养了5年怎么上户口?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捡到弃婴想要上户口,要先办理收养手续才可以,但是,要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公安机关开具小孩被遗弃的证明,所以,捡到弃婴应该先报警备案。捡到的弃婴上户口流程如下:
1、捡到弃婴应当先去公安机关报警备案; 2、由公安机关开具小孩被遗弃的证明; 3、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4、拿着收养手续以及其他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收养证流程: 1、收养人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因故不能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3、登记员对收养人和送养人提供的证明、证件进行受理和初审。 4、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5、对符合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拿到收养证之后,由户主带上收养证及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落实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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