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无力养育是否可以送给他人收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未婚生子如果自己无力抚养可以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但要办理收养手。
且送养孩子,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一方不允许,另外一方无权自行将孩子送养; 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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