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孤儿收养程序应该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养孤儿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孤儿的程序如下: 1、收养人到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查体证明等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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