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养父母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必须给付其生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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