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可以写收养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具有事实收养情况的市民,务必与市民政、司法等部门联系,作好登记工作。 符合有关条件的要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也要办理义务助养、抚养责任公证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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