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家庭抚养费该谁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异家庭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涉及多方面要点,具体如下:
一、一般原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 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这是基于对子女权益的保障,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必要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支持,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抚养费的给付主体 通常情况下,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来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父母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方式来分担抚养费。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抚养费的给付会有所调整。 另外,若一方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自愿多承担或者全部承担抚养费,并且这种行为不会损害子女的利益,法律也是允许的。 抚养费的数额,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双方可以先行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小李起初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小李突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便想减免抚养费,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一般原则,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李本应负担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权益。 2、在给付主体方面,通常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小李支付抚养费,但现小李出现特殊情况。 3、小李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符合特殊情况中可减免抚养费的情形,经核实后应适当减免,法院应综合考虑各因素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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