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妈妈离婚不要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分不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给出相关建议:
一、抚养权归属 在离婚时,若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产生争议,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法院的出发点始终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会着重考察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比如,父母的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等。 若妈明确表示不想要孩子,而爸爸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并且有强烈的抚养意愿,这种情况下,从孩子成长的稳定性和有利性考虑,抚养权通常会判给爸爸。 二、抚养费支付 即便妈放弃直接抚养孩子,她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支付抚养费是其应尽的义务。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会综合多个因素。 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其次是妈的负担能力,比如她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 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例如当地的物价水平、居民平均生活成本等。 三、探视权 放弃直接抚养孩子,并不意味着她丧失了探视孩子的权利。 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爸爸应当积极配合。 若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比如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等,爸爸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要求妈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孩子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朱明确表示不想要孩子,小李有抚养能力且意愿强烈。之后,关于小朱是否应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问题也存在分歧,小朱曾有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案情分析: 1、对于抚养权归属,法院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因小朱不想要孩子,小李具备抚养能力和意愿,抚养权大概率判给小李。 2、抚养费支付方面,小朱虽放弃直接抚养,但作为法定监护人之一有支付义务,数额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小朱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3、探视权上,小朱有探视权,小李应配合,若小朱不履行抚养义务,小李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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