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能不能随时见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随时见孩子,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同时该约定不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序良俗,那么这种情况下,不直接抚养方是能够随时见到孩子的。 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一方可以在任何合理时间探望孩子,且另一方需全力配合。 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体现了对不直接抚养方探视权利的尊重。 只要约定内容合法合理,双方都应按照约定执行。 二、法院判决确定的情况 若双方无法就探视权问题协商一致,那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决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因素。 比如孩子自身的意愿,若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法院会尊重其想法;还会考虑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避免探视对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造成较大干扰;同时,双方的工作和生活安排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法院不会判决可以“随时”探视,而是会确定相对固定且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以此来保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利,同时也确保孩子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受影响。 总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随时见孩子,关键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不直接抚养孩子。小朱要求随时见孩子,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此前离婚时双方未就探视权协商一致,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利随时见孩子,小李则觉得应按合理时间探视。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在离婚时能协商一致,如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可在合理时间探望且另一方配合,只要约定不违法和公序良俗,不直接抚养方就能按约定随时见孩子,体现对其探视权尊重。 2、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生活学习情况及双方工作生活安排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而非“随时”探视,以保障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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