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不到三岁离婚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不到三岁时离婚情况下抚养权的判决,有明确的原则和考量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随母方生活。 这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的照料。 然而,若母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则可能会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此时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 比如,一方经济收入稳定且居住环境良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就会在抚养权争夺中占据优势。 其次,抚养条件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从人道主义和孩子成长的稳定性考虑,可予优先考虑;若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这也会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另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经评估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可予准许。 总之,法院会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全面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孩子小静不到三岁时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因其经济条件好;小李则称自己作为母亲应获得抚养权。但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此外,双方对两周岁以上抚养权判定因素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两周岁以下阶段,因小李患有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孩子此时更可能判归小朱抚养。 2、若小静超过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小朱经济条件好有优势,若小静随小李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其成长,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总之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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