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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探视子女算遗弃么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探视子女不算遗弃,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遗弃行为的法律界定
遗弃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定义。
它主要是针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言。
具体来说,当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这些需要照顾的对象拒绝履行扶养责任,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时,才会被认定为遗弃行为。
在实际情况中,遗弃行为通常表现为一种不作为的状态。

二、不探视子女行为的本质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拥有探视权。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探视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权利,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
当一方选择不探视子女时,更多的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放弃。
这种放弃并不等同于拒绝抚养子女,也没有达到对子女生存和生活完全不管不顾的严重程度。

所以,单纯的离婚后不探视子女并不属于遗弃行为。
不过,从亲情和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适当的探视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未探视过孩子。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属于遗弃,而小李认为自己支付了抚养费,不算遗弃,双方就小李不探视子女是否构成遗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弃行为的法律界定看,遗弃是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履行扶养责任且情节恶劣。小李虽不探视,但支付抚养费,未达到对孩子生存生活完全不管不顾的恶劣程度,不构成遗弃。
2、不探视子女行为本质上是对探视权这一权利的放弃,并非拒绝抚养。小李通过支付抚养费履行了经济抚养责任,所以单纯不探视子女不属于遗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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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9: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