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着孕离婚小孩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怀着孕离婚涉及小孩的相关问题,详细说明如下:
一、抚养权归属 在怀孕期间离婚,由于孩子尚未出生,出生后的抚养权归属有一定原则。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会由母亲直接抚养。 这是考虑到孩子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依赖以及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的天然优势。 然而,若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梅毒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 二、抚养费支付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很重要,若一方收入较高,可能支付的比例会相对高一些。 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有差异。 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 三、探视权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探视权的合理行使,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 案情回顾: 小静怀孕时与小胡离婚,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属起争议。小静患有梅毒,小胡认为自己应得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面,小胡对按其收入20%-30%支付有异议。探视权上,双方对探视具体方式和时间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抚养权归属上,虽通常两周岁以下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小静患有梅毒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判定抚养权,小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 2、抚养费支付方面,确定数额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小胡若有合理理由,如自身经济负担重等,可协商调整支付比例。 3、探视权问题上,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障小胡合理行使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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