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孩子判给对方对方不带走算弃养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判给对方但对方不带走是否算弃养”的相关分析
1.首先,明确弃养的定义。
弃养并非简单的不带走孩子的行为,是指对自己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故意不履行抚养责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毫无缘由地抛弃孩子,让孩子处于无人照顾的危险境地,这才属于典型的弃养。
2.当孩子判给对方但对方不带走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对方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带走孩子,比如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居住场所,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
但同时,对方仍在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并且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像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常关心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等,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弃养行为。
3.反之,若对方长时间不带走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完全不管不顾,比如孩子生病、遇到困难时从不露面,也不提供任何帮助,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怠于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恶劣程度,就可能构成弃养。
不过,最终是否构成弃养,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或者法院根据具体情节进行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李,但小李一直不带走孩子。小朱认为小李这种行为属于弃养,小李则坚称自己并非弃养。双方就此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弃养是指有抚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并非单纯不带走孩子就是弃养。若小李因客观原因如没合适住所暂无法带走孩子,但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如按时付抚养费、关心孩子生活学习,一般不算弃养。
2、若小李长时间不带走孩子,又不支付抚养费,对孩子生活成长全然不顾,在孩子生病等情况下也不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弃养,最终需相关部门或法院综合判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