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不给父亲探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想要实现离婚后不让父亲探视孩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
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法律所赋予的法定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对父亲的探视权进行限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证明父亲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未治愈:若父亲患有像艾滋病、肺结核等严重传染性疾病且尚未治愈,在与孩子接触的过程中,就极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孩子,这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会构成严重威胁。 -存在酗酒、吸毒等恶习:当父亲长期酗酒,酒后可能会出现失控行为,或者有吸毒等恶习,其不良行为和生活状态容易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让孩子产生恐惧、自卑等心理。 -曾对孩子有暴力、虐待行为:若父亲曾经对孩子实施过暴力或者虐待行为,这无疑会给孩子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2.向法院申请:当存在上述这些情况时,需要先收集好相关的、能够证明父亲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据。 之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父亲的探视权。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中止只是暂时的。 如果父亲在后续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不良行为,并且经证实对孩子不再有不利影响,那么在父亲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通过后,其探视权是有可能恢复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欲探视孩子,小朱却以小李酗酒且酒后有失控行为为由,拒绝小李探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甚至考虑向法院申请中止小李探视权。 案情分析: 1、小朱拒绝小李探视若要合法合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小李酗酒且酒后失控等不良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2、若小朱向法院申请中止小李探视权,法院会审查相关证据。若证据属实,会暂时中止小李探视权;若后续小李改正错误,对孩子无不利影响,经申请和法院审查通过,探视权有可能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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