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带孩子一方抚养费出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是重要依据。 其中明确指出,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当地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实际生活水平情况,也会对抚养费数额产生影响。 同时,父母双方的收入状况、债务情况等负担能力方面,也是确定抚养费时要考虑的关键。 二、参照固定比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考虑特殊情况 若存在特殊情况,法院会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不直接抚养孩子。在确定小朱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时,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收入低比例支付,小丽则认为要考虑孩子实际需求多支付,且孩子还有一些特殊医疗支出。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如教育、医疗、日常开销)、父母负担能力(收入、债务)及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孩子有特殊医疗支出需纳入考量。 2、小朱若有固定收入,一般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若负担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确定,特殊情况法院会合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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