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权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在判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作为基本原则。 这是因为在哺乳期内,婴儿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哺乳行为不仅能为婴儿提供必要的营养,还能给予其情感上的安抚和安全感。 母亲在这个阶段对孩子的照顾更为直接和密切,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双方共同的意愿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这种方式既尊重了父母的自主选择权,也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 法院判决裁定:若父母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就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始终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特殊情况考量: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应该得到重视。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孩子,或者存在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这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一般来说该方不宜获得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则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也要求抚养权;孩子哺乳期后,双方仍未协商一致,且小朱存在酗酒不良嗜好,而孩子已满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按原则孩子应随哺乳的母亲小朱抚养,因母亲哺乳利于孩子营养、情感及成长。 2、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需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小李具备稳定收入与良好居住环境等利于孩子成长因素,且小朱有酗酒恶习,孩子又愿随小李,小李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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