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主动要求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孩子主动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一、考虑孩子年龄因素 孩子的年龄在抚养权变更中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8周岁是一个关键节点。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与父母的关系等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 所以,当孩子年满8周岁,其对于抚养权归属的意愿,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会重点予以参考。 比如,孩子可能因为长期与某一方相处不愉快,或者更希望和另一方共同生活等原因,表达出变更抚养权的想法,法院会认真考量。 二、判断现有抚养情况 要仔细审视当前抚养方的实际情况。 如果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例如,抚养方有虐待、遗弃孩子的行为,这显然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或者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为孩子提供正常的生活照顾和关爱;又或者因伤残而失去了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等,这些情况都可能促使抚养权的变更。 三、遵循法定程序 通常情况下,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交孩子意愿的相关证据,比如孩子书面的意愿表达、与孩子沟通的录音等,同时还要提供现有抚养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由小朱抚养。小静年满8周岁后,主动向小李提出想跟其一起生活。小朱认为自己一直照顾小静,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案情分析: 1、年龄因素方面,小静已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于抚养权归属的意愿,法院会重点参考。小静主动提出变更意愿,这在审理中是重要考量因素。 2、现有抚养情况方面,若小朱存在不利于小静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虐待、患严重疾病等,变更抚养权可能性会增加;若小朱抚养情况良则需综合判断。 3、法定程序方面,小李提起诉讼,需提交小静意愿相关证据及小朱不适合抚养的证据,法院会从有利于小静成长角度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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