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想要孩子会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且都渴望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量多方面因素,进而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具体判定因素如下: 1.孩子年龄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主要原则。 这是因为在此阶段,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则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2.抚养能力方面: 抚养能力涵盖了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以及工作稳定性等多个维度。 3.抚养意愿和陪伴时间: 哪一方更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陪伴、教育孩子,是法院重点考量的因素之一。 毕竟,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和引导。 4.不良习惯影响: 倘若一方存在诸如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这通常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这些不良习惯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双方都渴望获得孩子抚养权。孩子已满两周岁,小朱收入稳定,居住条件好,但工作较忙陪伴孩子时间少;小丽收入一般,居住条件稍差,但陪伴孩子时间多。且小朱有偶尔赌博的不良嗜好,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小朱经济条件好但有赌博不良嗜好,小丽虽经济稍差但陪伴孩子时间多。 2、抚养能力方面,小朱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占优,但不良嗜好可能影响孩子成长;小丽虽经济稍弱,但陪伴孩子有优势。 3、抚养意愿和陪伴时间上,小丽陪伴孩子时间多,更具优势。 4、小朱存在赌博不良嗜好,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综合来看,小丽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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