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十八岁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的抚养权问题,明确来说,不存在抚养权判给谁这一说法。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法律层面的依据: 我国相关法律对抚养权有明确界定,它指的是父母针对未成年子女在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方面所具备的权利和义务。 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其已属于成年人范畴。 此时,他们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能够独立开展各类民事活动,无论是签订合同、处理财产,还是其他民事事务,都可以自主进行,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有抚养权相关的问题。 2.实际生活中的情况: 成年子女在身体发育和心智成熟方面,通常已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 他们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对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居住安排、学习规划、职业选择等作出自主的安排和决策。 在经济上,也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满足生活需求,不再依赖父母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 3.亲情及法律关系的延续: 即便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问题,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同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已年满十八岁的女儿小静的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判给自己,小李则坚持自己抚养。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定不存在抚养权判给谁的说法。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抚养权针对的是未成年子女,小静年满十八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对其不再有抚养权相关问题,所以法院不会判定抚养权归属。 2、实际生活中,成年的小静在身体和心智上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能自主安排生活和决策,经济上也可自给自足,无需父母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故不存在抚养权争议。 3、虽然没有抚养权问题,但小朱、小李与小静的亲情及法律关系依然存续,小静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在继承方面也有相应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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