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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算共同生活的子女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判断,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居住情况
居住情况是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共同生活的子女”通常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住所居住,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比如,一个家庭中,子女长期稳定地与父母居住在同一个家庭住址,每天一起用餐、共同参与家庭的各种事务,像打扫卫生、布置家居等。
在节假日,也一同庆祝、共度时光,这种居住状态下的子女,就属于共同生活的范畴。
二、经济依赖
经济依赖方面,子女往往需要依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提供生活所需的各类费用。
这些费用涵盖了食物、住宿、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
即使是一些成年但仍在求学或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在经济上依赖父母支持的,也属于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监护与照顾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监护职责,并且实际参与到子女的日常生活照顾、教育培养等诸多方面。
像每天接送子女上学、关注他们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关心其身心健康等。
当子女遇到困难或问题时,父母会及时给予帮助和引导。
在不同的法律情境中,如抚养权、抚养费纠纷以及继承等法律问题时,对于“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认定会因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而有所不同,需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在争夺孩子小静抚养权时,就小静是否为“共同生活的子女”产生争议。小朱称小静长期和自己居住,生活事务一起参与,经济上也依赖自己。小丽则称自己也常照顾小静,支付相关费用,认为自己与小静也是共同生活状态。

案情分析:

1、从居住情况看,若小静长期稳定与小朱居住,日常事务共同参与,那在居住层面小朱与小静属于共同生活状态;若小丽只是偶尔看望照顾,在居住方面优势不明显。
2、经济依赖方面,若小静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主要由小朱承担,小朱在经济支持上更符合“共同生活的子女”认定;若小丽也有较大经济付出,则需综合考量。
3、监护与照顾方面,若小朱在接送上学、关注学习等方面付出更多,其在监护照顾上更具优势;若小丽也积极参与,同样需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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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