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不愿意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孩子出现不愿意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的情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来妥善处理:
1.积极与对方协商: 抚养权一方首先要主动且心平气和地与另一方展开沟通协商。 毕竟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状况是至关重要的。 双方可以深入探讨,看是否能够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让孩子跟随其更愿意生活的那一方。 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一份详细、规范的书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孩子后续生活的稳定。 2.充分考虑孩子意愿及年龄: 孩子的意愿在抚养权归属判定中有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当孩子已满8周岁时,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此时,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倾听孩子的想法,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感受。 3.依法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孩子跟随原抚养权一方生活存在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 例如,抚养权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等严重行为,或者孩子明确表示不愿随其生活,并且有合理的原因,像生活环境恶劣、教育资源匮乏等。 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谨慎地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抚养权归小朱。但后来小静表示不愿随小朱生活。小朱未与小李协商,小李认为应变更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觉得自己抚养没问题,不应变更。 案情分析: 1、小朱应积极与小李协商,心平气和沟通,探讨是否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一致,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要充分考虑小静意愿及年龄,若小静已满8周岁,其意愿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被重视,应倾听其想法。 3、若协商不成,小李可依法申请变更抚养权,需准备证据证明小静随小朱生活不利其身心健康,如小朱有虐待行为等,法院会综合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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