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二个女儿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两个女儿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遵循以下一些重要原则:
1.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全方位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切实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年龄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像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抚养权则可能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女儿,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具体情况判决。 3.子女意愿: 当女儿已满八周岁,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和选择。 4.特殊情况: 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不利于子女成长,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作出公正判决,让子女在利于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满八周岁,小女儿不满两周岁。小朱经济收入高但常出差,小李收入一般但能全身心照顾孩子。大女儿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朱却主张自己抚养两个女儿,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看,小朱经济条件优,但小李能提供更多陪伴,生活环境方面小李更具优势。 2、年龄因素上,小女儿不满两周岁,按原则应随母亲小李生活,除非小李有不适宜抚养情形。 3、大女儿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意愿,其愿随小李生活,这对抚养权判定有重要影响。 4、若小朱存在不良嗜好等特殊情况,小李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会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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