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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撤销监护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撤销监护权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情况及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撤销情形
1.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监护人若实施了虐待、遗弃等行为,会对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例如,长期对被监护人进行身体上的打骂、伤害,或者将其遗弃在无人照顾的环境中,使其面临生存危险,这些行为都属于此类情况。
2.怠于或无法履行职责:监护人如果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比如不关心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或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从而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如生活无保障、面临安全威胁等。
3.其他侵权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像擅自挪用被监护人的财产等。
二、申请主体
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撤销监护权,具体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像被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等;还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以及民政部门等。
三、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主体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权的申请,同时要提交相关证据,如被监护人受伤的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监护人存在应被撤销监护权的情形。
2.法院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认真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是否撤销监护权的判决。
若监护权被撤销,法院会依法为被监护人指定新的监护人,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李的监护人,长期对小李打骂,还擅自挪用小李的财产,导致小李身心受创、生活陷入困境。小胡作为小李的近亲属,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小朱的监护权,引发争议在于小朱是否应被撤销监护权。法院受理并审理后作出判决。

案情分析:

1、小朱长期打骂小李且挪用其财产,符合“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及“其他侵权行为”的撤销监护权情形,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2、小胡作为具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有权申请撤销小朱的监护权,且提交了相关证据,符合申请主体及申请程序的要求。法院应依法撤销小朱监护权,并为小李指定新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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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