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还要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此问题更为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一、法律规定层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的义务。 在父母双方分开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以此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等需求,同时也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这二者在法律关系上是相互独立的,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意义。 支付抚养费侧重于为子女提供物质基础,而探望权则侧重于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联系。 二、抚养费问题处理 若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比如,会根据子女实际的生活、学习、医疗等方面的需求,父母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 一旦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而对方仍然拒不支付,那么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探望权相关事宜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其未支付抚养费就随意剥夺。 但如果对方长期拖欠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在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再按照约定安排探望事宜。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反映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直接抚养孩子,却长期拖欠抚养费。小朱拒绝小李探望孩子,小李认为其探望权不应被剥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父母抚养教育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和探望权相互独立。小李虽有探望权,但也应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为孩子提供物质基础。 2、小朱作为直接抚养方,在小李不支付抚养费时,可代孩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3、小李的探望权不能随意被剥夺,小朱可先协商让小李支付抚养费后再安排探望,协商不成可由法院综合判断,保障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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