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强制执行几次可以终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强制执行几次可以终止的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次数限定,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义务履行完毕 当被执行人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额支付完毕时,强制执行程序便会终止。 例如,法院判决每月需支付1000元抚养费,若被执行人拖欠了3个月,也就是3000元。 在其将这3000元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后,强制执行程序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这是因为被执行人已经完成了法律规定的支付义务,双方在抚养费支付这一问题上的纠纷得到了解决。 二、双方达成和解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的内容可能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在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经法院审查并同意后,强制执行程序就会终止。 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协商解决问题的精神。 三、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如果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的财产线索,那么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执行就此结束,一旦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强制执行几次可终止存在争议,涉及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和解及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小李按生效文书将拖欠抚养费全额支付完毕,如每月1000元,拖欠3个月共3000元足额支付后,其完成支付义务,强制执行程序应终止,双方抚养费纠纷解决。 2、若小朱和小李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对支付方式、时间等调整,小朱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法院同意后,程序终止,体现当事人自主协商精神。 3、若法院调查发现小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小朱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续发现财产可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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