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不同意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对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判决结果不满意,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考虑:
1.上诉: 当拿到的是一审判决时,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救济途径。 具体操作上,需要认真撰写上诉状。 在上诉状中,要清晰地阐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又或者是法院在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时出现错误等。 同时,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 2.申请再审: 要是判决已经生效,而当事人坚信该判决存在错误,那么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 常见的申请再审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3.协商变更: 当事人还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的变更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等合法方式来变更抚养权,以保障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小李,小朱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小朱认为法院判定抚养能力时未考虑双方经济收入等实际因素,且对孩子成长环境评估不全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问题,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此为一审判决,小朱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上诉时要撰写上诉状,阐明上诉请求和理由,如有新证据证明小李不利于抚养孩子,一并提交,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改判。 2、若判决已生效,小朱坚信判决有误,可在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如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等,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再审。 3、小朱也可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权,若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调解等合法方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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