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一个孩子应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判定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贴心的照顾,但如果母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就另当别论了。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判定 1.双方协商: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一个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2.考虑因素: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考虑。 此外,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子小静。小静尚在哺乳期,然而小朱查出患有肺结核,小李据此主张孩子抚养权归自己。哺乳期后,双方就抚养权协商不成,小朱经济条件优渥且有稳定住所,而小李陪伴孩子时间多,且小静已满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双方争议不断。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一般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肺结核,可能传染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所以此阶段小李争取抚养权有一定优势。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小朱经济、住所条件好,有一定优势,但小静已满八周岁愿随小李生活,法院会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小李在这方面占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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