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探视权可以申请更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调解书所确定的探视权通常是可以进行申请更改的。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约定的探视权条款可能会因各种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 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更,原本约定的探视时间变得难以实现,像经常需要出差、加班到很晚等情况,这就使得按原约定探视变得不切实际。 此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探视权的申请。 法院在处理这类申请时,会十分谨慎。 它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审查和裁决,首要的就是考虑孩子的利益,毕竟孩子的成长和情感需求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生活安排等。 如果申请是合理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变更探视权的请求,以更好地适应新的情况,保障孩子的权益。 但如果申请不合理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则可能会驳回申请。 总之,探视权的更改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始终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签订调解书确定了探视权。后小朱工作性质变更,经常出差、加班到很晚,按原约定探视孩子变得不切实际。小朱便向法院申请更改探视权,法院对此展开审查裁决,双方就探视权变更能否获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因工作变化申请变更探视权,有客观原因,但其申请是否合理,需看是否符合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这是法院裁决的重要考量因素。 2、法院会综合双方实际情况,如工作、生活安排等。若小朱申请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可能支持;若不合理或不符规定,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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