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意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谁负责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小心给别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话,那这个责任就由导致损失出现的行为人来承担。
要是这个行为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就得按照他犯错的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是没办法确定到底是谁的错,通常就按照公平原则,让双方一起分担损失。 要是行为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的监护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啦,不过要是能证明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那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得证明损失的具体情形,还有行为人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等。 比如说,要是因为不小心把别人的花瓶打翻了而导致了损失,那就得证明自己的行为和花瓶损坏之间是有联系的,并且还要知道花瓶的价值等信息,这样才能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 总而言之,到底该承担多少责任,得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在玩耍时不小心撞倒了小李摆放的花瓶,花瓶损坏。小李要求小朱赔偿,小朱认为自己是不小心的,不应全赔,双方对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且小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小胡认为自己尽到监护职责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导致花瓶损坏的行为人,若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应按犯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小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小胡作为监护人,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若能证明,则可不用承担责任。同时,需确定花瓶价值等信息以明确赔偿范围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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