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抚养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孩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 然而,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1.优先考虑的情况: -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例如孩子一直由一方带大,周围有熟悉的朋友、学校等,突然改变环境可能让孩子难以适应。 2.综合考量的因素: -会从双方的抚养能力来判断,包括经济状况,如收入是否稳定、能否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居住条件,像住房是否安全、宽敞等。 -抚养意愿也很重要,看双方是否真心愿意照顾孩子。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还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这样能让孩子同时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两人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但小朱患有肺结核,小李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孩子两周岁后,小胡加入争夺,他已做绝育手术,且孩子随小李生活时间长。孩子八周岁后,又出现新争议,孩子表示想跟小静生活。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因小朱患肺结核,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按规定孩子应随小李生活。 2、孩子两周岁后,小胡因绝育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夺中有优先考虑权,但孩子随小李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需综合考量。 3、孩子八周岁后,应尊重其意愿,所以倾向于让孩子随小静生活。 4、若各方能协商轮流抚养且利于孩子,也可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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