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探视权的时间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时间计算,确实没有固定统一的标准,具体安排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协商确定 父母双方在考虑孩子探视权时间时,首要的方式是进行协商。 协商时,需要充分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生活安排。 双方可以细致地约定每周探视的具体次数以及每次探视的时长。 例如,若孩子学习任务相对轻松,父母双方可以约定每周探视孩子2次,每次2-4小时,这样既能让孩子与非直接抚养方保持亲密联系,又不至于过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此外,在节假日、寒暑假等较长的时间段,也可以合理安排探视时间,让孩子有更多时间与父母相处, 二、法院判决 若父母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因素。 孩子的年龄、自身意愿以及生活学习习惯都是重要的考量点。 同时,父母双方的工作、居住等情况也会纳入考虑范围。 总之,探视时间的确定始终要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小静的探视权时间计算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每周探视3次,每次3小时,节假日连续探视;小李则认为应减少次数和时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双方协商时应充分结合小静的实际情况,如学习任务、作息规律等。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既能让小静与非直接抚养方保持联系,又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2、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小静的年龄、意愿及生活学习习惯,因小静年幼可能需更多陪伴,法院或安排较灵活频繁的探视。同时,也会考量小朱和小李的工作、居住情况,以保障小静身心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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