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的照料对孩子的成长更为重要。 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贴心的呵护,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一些严重的传染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潜在威胁;或者母方有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例如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等,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1.双方协商: 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达成抚养协议。 协议内容不仅包括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还涉及抚养费的变更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对孩子的成长是较为有利的。 但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会被优先考虑;而一方若有不良嗜好,如酗酒、吸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般不会被考虑。 总之,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旨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尚在哺乳期的孩子。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她主张自己抚养孩子,小李则认为孩子应随自己生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哺乳期后,二人就抚养权变更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小朱有酗酒恶习,小李已做绝育手术。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一般孩子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从保障孩子健康角度,此时孩子随父方即小李生活更合适。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小李已做绝育手术,小朱有酗酒恶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综合考虑,法院大概率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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