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孩子抚养费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管辖法院,相关规定如下:
一、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起诉孩子抚养费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一般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然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例如,被告原本户籍在A市,但因工作原因到B市居住,且从离开A市到起诉时已在B市连续居住超过一年,这种情况下B市就是其经常居住地,B市对应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二、特殊情况 当出现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形时,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因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要让原告到被告住所地起诉会面临诸多困难,所以法律赋予了原告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的权利。 因此,在准备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时,一定要先仔细确定被告的具体情况,之后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长期未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欲起诉。小李户籍在A市,但已在B市工作居住超一年。小朱不清楚该向A市还是B市法院起诉,且担心若小李失踪,起诉法院该如何确定,存在管辖法院的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按照规定,因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小朱应向小李经常居住地B市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因为此时B市法院有管辖权。 2、若出现小李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形,小朱可向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赋予小朱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在自身相关地起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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