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娃三岁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三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法院在做决定时,通常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最适宜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双方抚养意愿及抚养能力: 这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经济状况方面,收入稳定且较高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物质生活,工作稳定性也很关键,工作稳定的一方,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 居住环境同样不容忽视,居住条件好,如居住空间宽敞、周边配套设施完善,能让孩子生活得更舒适。 2.孩子生活习惯及情感依赖: 孩子在三岁时,已逐渐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 若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熟悉其生活节奏和方式,且对该方有深厚的情感依赖,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例如,一方长期亲自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陪伴孩子玩耍、学习,孩子对其有很强的依赖感。 3.双方的品行及健康状况: 若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样的一方。 总之,法院始终秉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审慎确定三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三岁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收入高、居住环境好,但工作常出差;小李工作稳定,一直亲自照顾孩子,孩子对其依赖强,不过收入一般。且小朱偶尔有酗酒情况。 案情分析: 1、从抚养意愿及能力看,小朱经济状况优,能提供优质物质生活,但工作不稳定,陪伴孩子时间少;小李虽收入一般,但工作稳定,有更多精力照顾孩子。 2、就孩子生活习惯及情感依赖而言,孩子长期由小李照顾,对其有深厚依赖,这方面小李占优。 3、考虑双方品行及健康状况,小朱存在酗酒不良嗜好,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不利于获得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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